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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州:找到工作要及时取消暂缓就业

     

    今年不少高校毕业生由于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都办理了暂缓就业手续,每年都有应届毕业生办理暂缓就业手续,应届毕业生暂缓就业时间是两年,所以大学生在这两年内找到工作要及时取消暂缓就业,暂缓就业愈期未办理派遣手续需回原校办理。

      两年内 要及时取消暂缓就业

      阿霞是茂名人,她告诉记者,2007年毕业那时她办理了暂缓就业,去年暂缓期满,虽然期间她已经找到工作,但是由于觉得那份工作不是特别满意,想着会换工作,所以她就没有去办理取消暂缓就业的手续。今年阿霞找到一份合适的工作之后,才想起这件事,想去办理的时候,学校已经将她的报到证、户口等寄回生源地。所以她也只能回家办理手续,手续变得复杂许多。阿霞建议已经办理暂缓就业手续的毕业生,两年内落实工作单位后应该及时取消暂缓就业,不然过期手续就很麻烦。

      办理取消暂缓就业的注意事项

      办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找到工作之后,应该如何办理取消暂缓就业和报到手续呢代理部邓部长表示,具体可以分为三种情况。

       一是非广州市区生源毕业生到非公企业工作。如果是本科毕业,并具有学士学位的非广州区生源毕业生,在暂缓期内在广州市区找到接收单位,可随时到番禺区人才交流管理办公室办理应届毕业生接收手续,再到原办理暂缓就业的所属省教育厅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取消暂缓就业手续,并凭报到证到番禺区人才交流管理办公室办理报到、人事代理、保存人事关系等手续,这样,毕业生的档案将由所属省教育厅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寄往番禺区人才交流管理办公室,由人才办为毕业生提供毕业生转正定级、职称晋升、档案工资调整等一系列的人事人才服务;如果在两年内未及时办理取消暂缓就业手续的,毕业生的人事关系和档案将退回生源地。

       二是广州市区生源应届毕业生到非公企业工作。广州市区生源应届毕业生,在两年暂缓就业期间,落实工作单位时,毕业生可凭番禺区人才交流管理办公室开具的接收证明,到广东省就业指导中心终止暂缓就业协议,再凭广东省就业指导中心开具的毕业生报到证到番禺区人才交流管理办公室办理报到和人事代理手续,毕业生的档案由广东省就业指导中心寄到番禺区人才交流管理办公室。

      最后,如果是考取公务员或入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广州市区或非广州市区生源毕业生,在毕业时办理了暂缓就业手续的,广州市区或非广州市区生源毕业生,在考取公务员或入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时,由录用单位直接办理毕业生接收手续。

    来源:《番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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